惠州日報訊 (記者邱若蓉 特約通訊員趙麗霞)今后,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計容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和政府投資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將執行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惠州市住建局日前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的通知》《關于嚴格開展綠色建筑建設工作的通知》,規范我市綠色建筑建設,明確執行標準和重點工作程序。
根據上述兩個通知,惠州新建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應按照條例規定的標準,根據綠色建筑等級劃分要求,落實全流程執行標準。
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今年1月1日起,《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正式施行,從規劃、建設標準、建設主體責任等方面落實綠色建筑等級管理。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該局發布的兩個通知將推動條例實施落地,進一步規范我市綠色建筑建設,明確執行標準和重點工作程序,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當前,我市已將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予以明確。經核查,部分房屋建筑項目存在未按照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告知要求開展綠色建筑設計、審查、建設工作的情形。
對此,為進一步提升綠色建筑質量,兩個通知要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綠色建筑項目的監督管理,在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項目施工、竣工驗收和房地產銷售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條例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規劃條件明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執行標準。
“對不按照規劃建設條件開展綠色建筑設計、審查、建設的單位將從重處罰。”該負責人表示,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相關單位,將聯合當地信用主管部門,把其失信行為載入信用檔案,并對其從業行為實施重點監督和檢查。
根據區域及項目類型進行等級劃分
《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從規劃、建設標準、建設主體責任等方面落實綠色建筑等級管理。在惠州,全市綠色建筑也將根據區域及項目類型進行等級劃分。
根據兩個通知,全市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筑將根據惠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分區進行分級。其中,擴展區全面執行基礎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優化提升區、重點發展區全面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在綠色建筑重點區域,要求高性能綠色建筑示范區全面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綠色生態城區引導區內新建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應達到30%以上。
在投資類型和項目類別方面,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計容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以及政府投資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從設計到驗收實施全流程管控
《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對綠色建筑建設全過程作出規范,明確建設流程中各主體的責任。
根據兩個通知,市住建局將加強對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工程驗收、房屋銷售、后續維護等全流程的管理要求。在設計、審查階段,要求設計單位依法按照規劃設計條件注明的綠色建筑要求進行設計,并編制綠色建筑設計說明或專篇。
在施工階段,要求施工單位根據相關標準編制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并在現場進行公示。監理單位要編制綠色建筑監理方案并實施監理。在銷售及以后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綠色建筑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依法載明所銷售房屋綠色建筑等級和主要技術措施,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并在售樓現場明示綠色建筑等級,同時要求物業服務單位對綠色建筑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